黄卓:P2P模式在中国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异化
米虫新闻   2019-09-23

摘要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卓表示,网贷行业在中国最开始几年的发展,头几年发展看起来和支付快速发展比较类似,但由于这个业务模式本身的问题,到2017年之后行业就开始出现很多问题,其在中国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异化。
《2019•径山报告》媒体发布会9月22日在杭州举行,报告主题聚焦“金融创新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卓介绍分报告内容。

黄卓表示,网贷行业在最开始几年的发展,头几年发展看起来和支付快速发展比较类似,但由于这个业务模式本身的问题,到2017年之后行业就开始出现很多问题。

他总结说,P2P借贷模式在中国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异化,P2P网贷模式在提出来时是定位于一个点对点的,通过连接借款人和出借人,撮合他们之间进行借贷交易,作为一个信息中介的作用。但在中国的商业实践里面发现信息中介的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包括期限不匹配、金额不匹配、出借次数过多、支付成本太高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平台发展出来了很多模式,基本上是以全兜底或半兜底模式,包括自动投标、滚动募资等,甚至有些采用了资金池的模式。这样一些模式就会使得资金端和资产端发生了分离,最后平台起到承担信用中介的作用,实际上由直接融资变成了类银行间接融资模式。

以下是演讲实录

谈到中国的金融创新,在过去十几年里面,可能最引起全世界关注的就是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我们这样一个分报告也是想探讨一下数字金融创新对高质量经济增长,如何提供支持。这个报告是由我和北京大学沈艳、郭峰、黄益平老师一起完成的。

报告分4个部分,首先对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现状进行了描述,总结了在学术研究上,数字金融怎么样对高质量经济增长有一个总体的影响。然后梳理了数字金融创新对高质量经济增长提供支持的一些原理和模式,分析了数字金融产生的风险,特别是以P2P网络借贷作为例子。最后,对未来进行了展望,同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我们通过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构建了这个指数,对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进行了一个描述。这个指数主要侧重于数字普惠金融上,从2011年到2018年,可以看出中国各个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从2011年到2018年,每年平均增长是36%,这是去掉单位的指数,实际上业务量增加远远超过36%。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当然我们可以看到数字普惠金融也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

(图示)这是2018年的地区指数发展,我们看到最快的是上海、北京、浙江省。当然差异并不像传统金融那么大,同时可以看到数字普惠金融表现出很强的地区收敛性,刚才黄益平老师也讲过了。从2011年到2015年到2018年,可以看出数字金融的发展收敛性是比较强的,在一些中西部地区也能够被服务到。

关于这一方面学术上的研究,应该说主要是过去两三年里面产生的,学术研究对于行业健康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我们要和国际社会去交流,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我们可以引用几个学术研究的成果,比如张勋在经济研究上的发现,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能够增加居民的收入,特别对于农村地区和中低收入家庭,这样的增长更加明显,因此它对于缓解中国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数字金融还可以促进居民的消费,易行健教授在《金融研究》上的研究发现,数字金融能促进居民的消费,而且这个效应也是在农村中西部地区,中低收入阶层家庭更明显,主要缓解了消费信贷约束。

同时,数字金融还可以对创新创业提供支持,我们报告中也提供了相对比较详细的数据分析,这个研究是基于北京大学谢教授在经济期刊上的学术研究,他们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提高创新和创业,这里我们使用的是新注册的企业数和增加速度。主要的渠道就是数字金融能够改善这些地区创业的金融环境,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要去摆一个早点摊的话,以前需要两个人,一个人做早点,一个人收钱。今天在移动支付时代,你只需要一个人,再挂一个二维码就可以了。

我们总结一下数字金融创新对于经济高质量增长支持的模式和原理,首先基于数字支付,数字支付能够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同时为中国的金融体系构建了全球领先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数字是所有金融业务的基础设施,不管用哪个统计口径,我们移动支付的发展在全球是遥遥领先的。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都是几亿人的规模。更重要的是,随着数字支付的快速发展,这样一个平台和规模效应可以不断的显现,同时在支付上还可以整合多种服务,降低服务的边际成本,同时改善用户体验。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以前很多生活缴费、公共事业缴费都要亲自去银行交。光大银行2010年时推出“云缴费”平台,整合几百种行政缴费,同时把这种能力,把平台输出其它金融机构,给企业和居民节省了难以估量的成本。

与此同时,数字支付还激活了以用户为核心的场景化金融服务,因为支付就意味着流量,意味着场景。基于这样的流量和场景,能够衍生出一些创新的商业模式,比如说为共享经济,为创新经济提供了支付的基础。

第二点,数字金融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能够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主要是通过对数据的使用,特别是在一些科技平台上沉淀了大量关于企业,或者个人的大数据,能够改善对个人和企业的风险定价,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比较典型的例子,我们有几家网络互联网银行,成立了三四年的时间。这些银行,像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和新网银行,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首先银行的人数不多,可能就1千多号人。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服务了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个人,千万级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也是千万级的。平均每一笔贷款只有几千块钱,但是不良率却控制在1%以内,甚至更低。

同时还有学术研究表明,获得了网络贷款的这些小微企业具有更快的增长速度,还有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与此同时,数字金融也能完善社会的征信体系,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我们知道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高效率征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在过去十几年里央行征信中心建立了一个覆盖率相当广泛的征信系统,这样一个征信系统目前已经收录了9.9亿自然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来,目前的日均查询报告达到500多万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47%,需求是非常的旺盛。

有一个问题,传统的征信体系收录的数据主要是通过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服务,在上面的记录。但这样一个门槛还是比较高的,仍然有相当一大部分的人没有享受这样的信贷服务,因此仍然是属于信贷的“白户”。通过数字金融服务这样一个准信贷服务门槛大大降低,越来越多人能够拥有自己的信用记录。怎么样把这些数字金融平台上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到征信体系,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现在已经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有联合8家民营企业,联合发起了百行征信,已经开始运行,签约了几百家机构,要把一些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平台上产生的信贷活动和信息记录能够纳入到体系里面来。

第三点,数字金融赋能商业银行,提升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商业银行仍然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一个主体,因此整个商业银行体系转型升级对于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数字金融对商业银行的赋能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竞争效应,促进银行有动力提高效率。二是进行合作,数字金融能够给商业银行提供技术,提供流量,进行合作。三是赋能,有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进行数字金融转型。我们可以看到截止到2019年5月份,已经有9家商业银行开设金融科技子公司,去学习这些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产品,包括组织结构、战略等等。我们知道中国的商业银行从90年代银行业改革开始,一直以来都是采用向国外先进同行学习,学习他们的IT技术、风险管理系统、现代治理结构。今天中国的商业银行有这样一个机会,在数字能力提升方面是有可能超越发达国家的银行系统。

与此同时,数字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有一些风险形成并发展,而且对整个金融系统稳定性造成了潜在的冲击。这里我们就以网络借贷作为一个例子,这是北京大学构建的金融科技情绪指数,可以看出过去几年里指数波动非常剧烈,也反映这个行业存在一定风险,特别在2017年网贷行业整顿过程中。网贷行业在最开始几年的发展,头几年发展看起来和支付快速发展比较类似,但由于这个业务模式本身的问题,到2017年之后行业就开始出现很多问题。

我们大概可以总结一下,这样一个P2P借贷模式在中国出现某种程度的异化,P2P网贷模式在提出来时是定位于一个点对点的,通过连接借款人和出借人,撮合他们之间进行借贷交易,作为一个信息中介的作用。但在中国的商业实践里面发现信息中介的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包括期限不匹配、金额不匹配、出借次数过多、支付成本太高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平台发展出来了很多模式,基本上是以全兜底或半兜底模式,包括自动投标、滚动募资等,甚至有些采用了资金池的模式。这样一些模式就会使得资金端和资产端发生了分离,最后平台起到承担信用中介的作用,实际上由直接融资变成了类银行间接融资模式。

我们如果用几句话总结一下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和欧美国家相比,我们的数字金融由于金融体制的现状,还有监管框架的差异,欧美金融科技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创新上,比如区块链、加密货币等。而中国的金融科技主要解决金融中普惠性问题,提高金融服务触达能力。二是中国数字金融在普惠性,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做了一些尝试,还有成绩,应该说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特别是对其它国家也能提供很好的借鉴意义。三是规模效应带来了边际成本的降低,以及更强的触达能力,还有大数据征信等都对经济的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望未来,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数字金融业务高速度增长,但这些业务,是不是所有业务都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应该说还有待观察。这里能不能对实体经济提供有效的支持,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准。我们的数字金融发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经历过一个完整的金融周期考验,现在可能还下结论为时过早。数字金融对整个金融体系影响还有待进一步分析,在有些领域可以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比如说由于对抵押更少的依赖,金融加速器效应就会减弱。在另外一些方面,又会增加体系的不稳定因素。最后,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数字金融的监管体系。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给出几点政策建议:

1.数字金融监管比较强化统筹与协调,打破传统的地区与行业之间界限,实现监管的全覆盖。之前网贷P2P监管也让我们有很多经验可以学习,地方监管的模式很难去监管具有全国互联网属性的行业。不管是监管层还是行业,大家都认识到所有金融业务都应该监管。但对于数字金融,我们需要通过一些监管科技的方式来进行实时监测。

2.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沙盒,平衡创新和风险。在这个过程中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还有平衡和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3.由于数字金融主要是基于数字技术,以及对数据的使用,怎么样平衡大数据使用的效率提升,以及保护个人隐私之间,要达到一个平衡。同时为大数据分析提供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基础设施。

4.建议监管部门对传统金融机构和数字金融机构一视同仁,能够实行公平的竞争。

谢谢大家。

转自:网贷之家